★为关键技术指标和要求,如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一、说明
1、本次设备采购合同系统集成商为: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电影器材公司。
2、各投标人在所投设备报价中须包含1.5%的系统集成费。
3、各中标人与系统集成商签订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4、系统集成商与广电总局电影局签订集成服务协议,负责本次中标设备的验收、联接、分发、基层使用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的联络监督等工作。
★5、播放器质保期3年,投影机质保期2年,其它设备质保期1年。
6、具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数字电影系统设备质量认定证书(试用证书除外)的设备,可不用再提交国家广电总局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 产品抽样检测报告。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所投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与售后服务条款,提供相对合理从优的售后保修服务。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子项1 |
数字电影流动放映播放器 |
? |
1-1包(共1包) |
? | |
子项2 |
数字投影机 |
? |
2-1包(共1包) |
? | |
子项3 |
双声道功率放大器 |
? |
3-1包(共1包) |
? | |
子项4 |
小型化机箱 |
? |
4-1包(共1包) |
? | |
子项5 |
扬声器 |
? |
5-1包(共1包) |
? | |
子项6 |
银幕及边框 |
? |
6-1包(共1包) |
? |
注:1.技术规格详见下节。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0天内。
交货地点:中西部地区,具体安排由招标人在中标后另行通知。
三、技术规格与要求
子项1:数字电影流动放映播放器
包号:1-1 共 台
★ (1)、符合GD/J013-2007《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技术要求》,适用于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 (2)、影片发行版(数字拷贝)采用ISO/IEC 14496-2中定义的Main Profile L4 Level 视频压缩编码技术;
★ (3)、使用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开发的第二代影片授权卡;
(4)、支持多声道模拟音频输出(左、右、中置、超低音、左环绕、右环绕),RCA×6,支持多声道音频下混音变换为立体声双声道模拟音频输出,从 左、右声道输出;
(5)、播放器机箱应符合19英寸标准机架的要求,高度不超过120mm,深度不超过300mm(一体机不受此限制);
(6)、视频输出连接线和电源线长度为400mm~500mm(一体机不受此限制);
(7)、支持数字电影农村公益放映用数字投影机连接专用控制协议;
★ (8)、具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数字电影系统设备质量认定证书;
★ (9)、具有国际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
(10)、投标厂家承诺提供合同数量10%的备用机,以保证在设备发生故障时能进行及时更换,并承诺在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5日内将备机免费运到最终用 户处。
子项2:数字投影机
包号:2-1 共 台
★(1)、符合GD/J013-2007《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技术要求》,适用于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2)、实测输出光通量≥2900流明;
(3)、外形尺寸不大于340mm(宽)×130mm(高)×260mm(深)(一体机不受此限制);
(4)、投影距离7~12米范围内,投影幕宽大于4.5m;
(5)、视频连线和电源线长度为400mm~500mm(一体机不受此限制);
(6)、支持数字电影农村公益放映用数字投影机连接专用控制协议;
★(7)、具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数字电影系统设备质量认定证书;
★(8)、具有国家广电总局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抽样检测报告;
(9)、投标厂家承诺在3年内保证提供充足的、符合同品牌要求或不低于同品牌档次的的备件(即放映机备用灯),且价格不高于1200元(含)。
子项3:双声道声频功率放大器
包号:3-1 共 台
★(1)、符合GD/J013-2007《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技术要求》中对声频功率放大器的技术要求;
(2)、机箱应符合19英寸标准机架的要求,高度不大于1U,深度不大于300mm(一体机不受此限制);
(3)、功率输出接口位于控制面板左侧面(一体机不受此限制);
(4)、配备双声道音频功率放大器至左、右扬声器的连接线,每条线长大于30米;连接线为双芯护套软线,线截面积不小于2.0平方毫米;
(5)、配备电源线、双声道音频功率放大器至数字电影流动播放器的音频连线,长度为400mm~500mm(一体机不受此限制);
★(6)、具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数字电影系统设备质量认定证书;
★(7)、具有国家广电总局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抽样检测报告。
子项4:小型化机箱
包号:4-1 共 个
(1)、机箱外型尺寸不大于560(长)×390(宽)×350(高)(一体机不受此限制);
(2)、机箱可内置符合本标书要求的数字电影流动放映播放服务器、声频功率放大器和数字投影机(一体机不受此限制);
(3)、机箱内置全制式电源插孔不少于3个,总功率≥3000W(一体机不受此限制);
(4)、配备播放器与投影机之间的DVI-D视频连接线,长度为400mm~500mm(一体机不受此限制);
(5)、双声道声频功率输出位置于机箱面板左侧面;
(6)、带可拆卸支撑三脚架;
(7)、配外包装运输箱和长度不短于3.0m的电源线;
★(8)、具有国家广电总局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抽样检测报告。
子项5:扬声器
包号:5-1 共 只
(1)、额定功率不低于200W;
(2)、阻抗8Ω±1.6Ω;
(3)、有效频率范围:63Hz~20KHz(±8dB);
(4)、灵敏度:95dB±3dB;
(5)、重量不大于14Kg;
(6)、配备吊装装置;
(7)、配帆布包装运输袋;
★(8)、具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数字电影系统设备质量认定证书;
★(9)、具有国家广电总局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抽样检测报告。
子项6:银幕及边框
包号:6-1 共 套
(1)、银幕有效画面尺寸不小于5.0m×2.8m;
(2)、亮度系数(β):1.0~1.2;
(3)、有效散射角(2α):≥120。;
(4)、银幕材质适用于露天使用,具有阻燃、防蛀,轻薄耐用可折叠,可湿性轻捷不变形;
(5)、银幕边框架采用铝合金材料,便于安全、轻便、快捷安装;
(6)、配帆布包装运输袋;
★(7)、具有国家广电总局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抽样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