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9 来源: 国家电影局 【字体: 打印

国影发〔20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影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国家电影局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系列

艺术系列及工程系列电影技术专业。艺术系列包括演员、编剧、导演、摄影、电影美术设计、电影策划创作、电影技术、录音师、剪辑、制片人等10个专业。

二、参评人员

(一)艺术系列

从事电影相关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艺术管理和技术保障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工程系列电影技术专业

从事电影拍摄制作、发行放映、检测认证、标准研制、运行维护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资格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忠于党的文艺事业,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科技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艺术理想、追求艺术卓越。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尚艺,崇尚科学,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使命。

(一)业绩成果

申报高级职称须提供代表申报人任现职(指取得现职称并从事相应工作,下同)以来最高水平的业绩成果。艺术系列须提供电影作品、电影节目、电影评论等;工程系列电影技术专业须提供电影技术领域的新系统、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专利成果、技术报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

(二)研究成果

1.申报副高级职称,须提供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最高水平论文、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共2篇(艺术系列也可提供艺术经验总结),或论著1部。

2.申报正高级职称,须提供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最高水平论文、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共3篇(艺术系列也可提供艺术经验总结),或论著1部。

(三)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

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条件参见《国家电影局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试行)》和《国家电影局工程系列电影技术专业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试行)》。

(四)破格条件要求

1.年限破格。任现职期间获得全国性电影艺术奖项、省部级以上电影科技有关奖项,或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的国家一级学会(协会)电影科技有关奖项,业绩能力优秀的,可提前1—2年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

2.学历破格。连续从事电影艺术、科技工作满25年,任现职期间获得全国性电影艺术奖项、省部级以上电影科技有关奖项,或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的国家一级学会(协会)电影科技有关奖项,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

3.交流任职破格。由上级主管部门引进到电影单位任命为单位班子成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比照同等(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人员职称要求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其中,申报正高级职称须已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满5年。海外归国、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有关电影单位及社会组织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比照同等(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人员职称要求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

申请年限破格或学历破格的,若获奖项目是合作项目,申请人应为第一责任人,须实际参与并作出主要贡献。对于存在不当署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如已通过评审,将取消评审结果。

(五)同级职称转评

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转评同级别艺术系列、工程系列电影技术专业职称,须调入电影单位,并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其他申报要求与正常申报相同。

(六)不得申报人员

1.近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申报。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电影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

(2)在职称申报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行为的人员。

(3)违反职业道德,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4)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2.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及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3.连续2年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含资格审核未通过),第3年不得申报。

(注:成果、学历学位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任职、从业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初评推荐

单位推荐时,应组建不少于7人的推荐小组。推荐小组由专家和行政管理人员组成,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1/2。推荐小组会议到会人数不得少于7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到会人数2/3的方可推荐。

破格申报人员须向单位提交破格申报书面申请,推荐小组须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专业理论和专业水平考核答辩,并出具1000字左右的答辩意见。

(二)单位征求意见及内部公示

申报单位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就申报人员是否存在不适宜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监督部门意见。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业绩成果、研究成果、获奖情况等真实性进行核实和认定,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须是经公示后核定无异议的材料,公示后不得随意添加或修改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退回该单位所有委托评审材料,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主管部门审核

公示后的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报送国家电影局(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参评,须由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对破格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同意后,须出具相应的破格审核报告。

(四)答辩要求

为更全面了解申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国家电影局将组织答辩,对象主要是破格申报人员,正常申报人员也可提出答辩申请。

五、材料提交

高级职称评审材料采用网络在线和纸质版形式申报。网络在线填报网址为“https://219.141.187.30/sapprft”(新闻出版电影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管理系统)。申报材料说明在系统上查阅。

(一)在线申报

申报单位统一使用单位申请账号登录并填报材料。如有账号申领、变更需求,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可在系统首页下载并填写《单位登录账号申领(变更)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010—83138607办理有关手续。

申报人员统一使用单位分配的账号登录并填报材料。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分配。

(二)受理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7月15日;网络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至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须由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报送,或经主管部门同意,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报送。

(四)账号申领及报送材料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雪

电话:010—8313867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六、评审结果

(一)结果公示

经国家电影局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授予高级职称的人员,将在国家电影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结果公布

评审结果由国家电影局通知委托评审单位,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按要求领取证书,办理材料清退等手续。



国家电影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