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05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于成立电影院线报批程序的通知
(2002年3月5日 广影字〔2002〕第69号)

【发布时间】:2002年03月05日

各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

   根据《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发办字〔20011519号)精神,现将成立电影院线报批程序通知如下:

   —、成立院线要符合广发办字〔20011519号文件《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二、组建跨省院线由国家广电总局审批,抄报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通知进口影片发行公司供应进口分帐影片。组建省内院线由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备案;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接到文件7个工作日内对专项资金上缴情况等予以核审,无疑义后,回复当地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进口影片发行公司供应进口分帐影片。

   三、申请单位需向批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单位成立院线的报告。

   2、申报跨省级院线要有协商本省、跨区域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3、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预核准院线的名称。

   4、以资产联结组建的院线要出示资产证明;以签约形式组建的院线要有签约协议。

   5、加入院线的单位要提供资产证明、债权债务说明、工商登记复印件、近三年票房收入、银幕数,院线中装配电脑售票及缴纳专项资金的情况。

   四、2002101日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要率先组建两条院线。为鼓励第二条院线的设立,影院与院线此前可签短期协约;101日后参加院线的影院均要与院线签定不少于三年(含三年)的协约。

   五、院线内的成员不得无故解约,解约要按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报批和备案。

   六、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自各院线成立之日起即开始对推荐国产影片进行考核。2002年对批准建立的院线将全额供应进口分帐影片。2003年起将根据院线前一年发行推荐国产影片的考核成绩,确定进口分帐影片节目数量。各单位在申报成立院线的同时应将负责考核的部门及负责人一并申报。

   七、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组建院线不搞“一刀切”,条件不成熟的应在510日以前报经国家广电总局,经批准,可以暂缓执行。

   八、由于放映进口分帐影片单位需提前20天左右的时间与进口片发行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及其他的准备工作,故需6月份上映进口分帐影片的单位,应在510日前完成组建报批工作。

   组建院线申报及备案材料报送:

    单位: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规划处)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

    邮编:100866

    电话:(01086090451

    传真:(0108609042986090452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