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998年12月21日
各电影制片单位:
为繁荣我国电影事业,扩大国产影片在国际市场的发行,增进国产影片的对外交流。经研究决定,从1999年1月1日起,各制片单位摄制的国产影片(包括故事片、合拍片、纪录片、科教片、美术片)在片头字幕中文片名画幅中必须加注英文译名。英文译名经审委会审定,并获得公映许可证后,不得擅改。
特此通知。